江苏: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charge 发表于:2024-2-24 17:26:4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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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项目,主要包含国贸中心、国投商务楼、报社新闻中心、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4个站点的停车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安装及调试、充电桩主电源电缆、桥架、箱变、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等采购及安装、设备配套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中标人需提供合法合规、安全可靠、成熟高效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且安装调试达到运营条件(后期设备设施无条件无费用开放源代码且协助建设方建立独立的运营平台),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计取。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794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2.4工期:12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车用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的供货业绩。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1.4设备品质要求
要求: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应按“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一览表”和清单中参考品牌选择使用参考品牌产品,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49.73.84.130:81/#/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49.73.84.130:81/#/login
投标工具下载: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登录、签章中的问题请联系:
国信CA(蓝色)电话:400-025-1010 CFCA(红色)电话:400-166-2366
软件技术交流群QQ71003306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58号1幢401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先生、袁先生
电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2024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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