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充电站建设
chdzw 发表于:2023-12-27 16:25: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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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


充换电站网获悉,12月26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0万辆左右,排名跻身全国前五位。在乘用车领域培育年产30万辆以上企业1家、10万辆以上企业4家;在商用车领域培育5家细分车型销量全国前十的企业;着力打造30个左右国内知名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整车生产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

《计划》还提及,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总体思路,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与V2G(车与电网双向互动)的融合应用。统筹交通、电力设施等情况,推动在高速公路、国道、大型物流园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规划建设直流充电站。合理布局商用车换电站、试点推广高压超充电站。

全文涉及充换电行业/产业内容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3〕2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配套部件实现全国领先。紧盯关键生产装备、高性能轮胎、高端轴承、轻量化铝材、制动产品、充电桩、电池材料等7个领域,做大做强特色配套零部件产业集群,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左右。

——应用推广实现扩面增量。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45%左右,保有量达到240万辆左右。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8万台和90万台以上;农村地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万台和15万台。

——配套服务实现全链覆盖。构建覆盖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系统研发检测、汽车物流、汽车金融、维修保养、充电运营、汽车文旅、赛事文化等配套服务生态,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三)实施产业布局“错位发展”行动

3.促进配套部件产业集聚发展。聚力做强关键生产装备,重点发展大型冲压生产线、五轴加工中心、协作机器人等新能源汽车专用生产装备,培育壮大济南、潍坊、枣庄市三大工业母机产业基地。加强高性能轮胎研发,重点发展低胎噪、高耐磨轮胎产品,打造青岛、东营、烟台、济宁市新能源汽车轮胎集聚区。着力做优高端轴承,重点发展高承载、低摩擦、长寿命轴承产品,做强聊城轴承产业基地。深度开发轻量化铝材,重点发展轻量化全铝车身、汽车铝合金板、结构部件等高端产品,壮大聊城、滨州市轻量化铝材集群。持续提升制动产品,重点发展高端制动盘、制动鼓、刹车片等产品,保持东营、烟台市制动产品基地领先优势。加快发展充电桩,提升济南、青岛、济宁、临沂等市高端充电桩供给能力,打造运营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实施基础设施“提速提效”行动

1.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总体思路,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与V2G(车与电网双向互动)的融合应用。统筹交通、电力设施等情况,推动在高速公路、国道、大型物流园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规划建设直流充电站。合理布局商用车换电站、试点推广高压超充电站。(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七)实施自动驾驶“示范应用”行动

3.推动车能路云融合发展。
加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促进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有效促进能源调节。鼓励有条件的市实施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车联通信网络、交通应用服务等跨区域、跨平台互联互通。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融合发展,培育形成车能路云融合发展新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三、保障措施

(二)强化财税支持。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制造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研究储备并适时出台新能源汽车购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

(三)强化政策供给。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有关重大专项支持,加大省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施生产激励,根据产量增长和新车型引入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引导车企在省内扩能扩产。研究出台通行路权、低/零碳工厂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动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时段划分,鼓励电动公交谷段充电。探索出台新V2G交互应用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

来源:山东省政府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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