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山海湾8号充电桩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charge 发表于:2023-8-18 18:30:2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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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湾8号充电桩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山海湾8号充电桩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
建设规模:约74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8-1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行政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4320979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敏峰
办公电话:1588787473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高翔
办公电话:0871-65325308
移动电话:1352909955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000202300341001001
标段名称:山海湾8号充电桩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8-24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7 10:30
开标地点:开标厅5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4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山海湾8号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环湖东路,按照省、市关于对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配置的相关的要求,现需进行山海湾8号地块充电桩配电工程,共新建两座配电室,每个配电室安装1600KVA变压器一个,两座配电室均位于山海湾8号负一层,完成山海湾8号充电桩配电工程投资额内设计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范围:从供电局高压搭火点至计划充电桩安装范围内的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专变低压线路、管路、变压器、高低压计量、高低压配电柜、配电房、0.4kV线路、充电桩集中表箱(含土建及电气部分)、收费等系统和相关设备的施工图纸设计(含低压柜出线),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供配电工程建筑总平面图、电气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及技术要求、以及配合招标人取得的供电部门供电批复文件,按相关规范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范围:按照供电部门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包括电缆、变压器、高、低压柜、充电收费系统,电表箱安装等设备的采购(10KV电源点至末端电表箱,并完成已购买100个充电桩的安装通电工作),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通电投产,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下浮率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和会展西路交叉口。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应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②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③联合体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③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且可为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A.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单位在缴状态。B.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含已完工或在建)过1项类似业绩;注:
(1)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
(2)满足下列任意一项为一个类似业绩: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电力工程;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10KV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10KV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设计业绩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施工业绩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

其他: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本项目其余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注: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截图),且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且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单位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单位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5、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07 10: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docx  / 2023-08-16 19:03:11
2 / 承诺书(招标人)-山海湾8号充电桩.pdf  / 2023-08-16 19:03:1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信息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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