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
chdzw 发表于:2023-8-3 22:05: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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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3年7月14日,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防办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础基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和《珠海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珠发改能源〔2023〕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破解小区建设充电桩难题,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防办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制定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共分建设原则及总体要求、建设管理方式、政策保障措施、职责分工等4大部分。

(一)建设原则及总体要求(第一部分)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协同”的原则,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比例要求,大力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

(二)建设管理方式(第二部分)明确区分不同小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按照不同方式推进建设,强化管理。其中既有小区公用桩推广充电运营商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护管理的“统建统管、智能有序”充电模式。既有小区自用桩,由居民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新建小区配建桩,新建小区建设单位按照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安装条件。

(三)政策保障措施(第三部分)。建立“市级部门统筹、区县组织、街镇(乡镇)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居民自用充电桩由所有权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电网企业做好电力配套服务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物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发挥物业企业作用,配合充电设施建设。

(四)职责分工(第四部分)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紧密协同做好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细则在本领域的宣贯、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积极协调解决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

相关稿件:
关于印发《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发改能源〔2023〕47号)

信息来源: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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