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
chdzw 发表于:2023-7-14 23:49:3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567
三部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充换电站网获悉,2023年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产业、行业方面,意见明确:推进城乡电网一体化,更好满足分布式光伏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东部地区配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原文涉及充换电产业、行业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乡村振兴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地区电力保障水平,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促进农村电网发展,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推进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推动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现就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三、精准升级农村电网,提升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

(六)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


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推进农村电网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统筹高压电网延伸覆盖和中低压电网更新改造,增加变电站和配变台区布点,加大线路输送能力,支撑家用电器下乡和更新换代。中部地区推进输配电网协调发展,提高负荷转供能力,提升供电质量,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一般不应超过500米。东部地区以中低压电网为重点,提升电网灵活性,推进城乡电网一体化,更好满足分布式光伏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要

五、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助力农村电气化水平提升

(十一)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东部地区配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本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4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
2023.07.14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