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衡阳市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
charge 发表于:2023-6-15 19:04:0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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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审〔2021〕108号、项目编号:2109-430422-04-01-756564,项目业主为衡南县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00亩,在23个乡镇(街道)建设智慧停车场面积33万平方米,安装智能分散式充电桩1000个,配置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并完善交通诱导、水电、绿化、信息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9658.7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南县县域;
1.2.3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智能侧位泊车6134个;建设封闭式停车场14个,建设面积为54298平方米,约81亩,分别在宝盖镇、茶市镇、车江镇、冠市镇、冠市正街社区、花桥镇、黄金产业园、栗江镇、硫市镇、茅市镇、泉溪镇、三塘镇、双创园、云集镇上北祠。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日,为开始工作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等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进行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
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经财评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的规定保修执行。
1.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截止时,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77095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2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9.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9.4 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工业园电子产业聚集区4号厂房;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86747221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03室;
联 系 人:吴芳芳、解斌山、杨锋;
电    话:13657436809。

信息来源:湖南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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