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
charge 发表于:2023-6-14 22:07:0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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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万达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特许经营项目预计覆盖总车位数 1262 个,新建充电站 148 个,支持建设充电桩 722 个(包含快充桩 540个,慢充桩 182 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小车位快充桩、大车位快充桩和慢充桩。所建充电站和充电桩分别分布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及南山镇。本项目估算建安工程费约为10903.00万元。
2.2.1招标范围:包括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如需)、预算编制)、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 设计周期:75个日历天,本项目分三期进行设计(具体设计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动态时间表进行调整),其中第一期设计拟于2023年7月份进行,第二期设计拟于2023年10月份进行,第三期设计拟于2023年12月份进行,每一期各阶段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出图时间按招标人建设要求出图,需满足动工的时间进度要求。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组织评审、审批成果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38000.00(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8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项目由于分三期进行设计,设计费也是分开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50%,第二期的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30%,第三期的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20%,每一期的设计费支付方式如下:
1) 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合格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设计费至本期设计费的30%。
2) 中标人提交合格施工图相关成果文件(含预算编制文件)经相关单位审定预算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的8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的97%。
4)余下3%的设计费在项目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工程设计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 2022〕 14 号) , 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万达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77199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12号文都汇T4栋4F
邮编:528100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电话:0757-87787910
电子邮件:gdhygcglyxgs@126.com

信息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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