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法官耐心协调 解决“充电”...
chdzw 发表于:2023-6-13 17:22: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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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法官耐心协调 解决“充电”难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充电桩有时却难过“物业关”。6月10日,从省高院获悉,近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安装充电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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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李女士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并找到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然而,物业却以消防隐患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多次协调无果后,李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双方了解事情的原委,并查阅了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还向电力部门了解了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流程,以及用户、物业服务公司、电力企业在安装过程中应尽到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并结合案涉小区实际电容量、变压器承载力、消防条件等各种因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物业公司在小区附近为李女士提供充电装置,解决李女士的实际问题。李女士对本案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有重要意义,充电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业主要求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加以阻挠,且应予以配合。

不过,充电桩的实际安装还需以专业勘察结果确定,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不等于其放弃相应物业管理,车位实际安装、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过程中出现侵权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纠正制止。

来源:太原日报 太原晚报 记者 陈珊 通讯员 陈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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