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G85彭阳(甘宁界)至平凉...
charge 发表于:2023-6-13 12:36:5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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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G85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海寨沟服务区快速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30612-043801-6
招标编号:GSBWH-2023-002

1.招标条件
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G85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海寨沟服务区快速充电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彭大高速公路在K44+144 海寨沟服务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甘交许可〔2023〕1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甘肃彭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博文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指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在海寨沟服务区建设充电桩20套(双侧),采用 120kW(快充)1 机 2 枪充电机标准。主要包括供电线路、箱变、土建工程(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雨棚、停车位地面处置、标牌及标线)、充电桩、监管系统(监控、通信、安防)、消防等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
PDCDZ-1
在海寨沟服务区建设充电桩20套(双侧),采用 120kW(快充)1 机 2 枪充电机标准。主要包括供电线路、箱变、土建工程(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雨棚、停车位地面处置、标牌及标线)、充电桩、监管系统(监控、通信、安防)、消防等设施。
2.3计划工期:48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 2023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注: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本标段的施工图纸和工期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在施工的同时还应及时与当地的电力部门对接,做好电力接入网试验及办理送电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采取平行作业的方式,保障标段范围内所有服务区同时开工,同步推进,按照工程进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1.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充电设施或电力线路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竣)工验收。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1 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担任过1项充电设施或电力线路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 1 名:具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担任过1项充电设施或电力线路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 、请投标人于2023年6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9日00时00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节 假 日 不 休 息 ) 登 陆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3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274635958@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 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参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3、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上午10 时00分。
5.4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厅(线上开标),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5、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5.6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50000.00元)。
5.7、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双信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媒介名称:《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网址:http://jtys.gansu.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彭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曹湾村143号
联 系 人:席先生
电    话:0933-829317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文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雁北路海鸿国际中心1704室
邮    箱:274635958@qq.com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189********1171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5119
2023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
发布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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