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charge 发表于:2023-6-13 12:30:3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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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2423060800114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3060800114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在泽普县新建快速充电站20座,慢速充电站30座,预计提供充电桩位500个,及完成配套电网、电力设施、收费设施等附属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3060800114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在泽普县新建快速充电站20座,慢速充电站30座,预计提供充电桩位500个,及完成配套电网、电力设施、收费设施等附属建设。本次工程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财务要求:近一年(指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报表); (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关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社保; (7)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06月01日至今)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8)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中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2日到 2023年07月03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4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998 -8248010 ;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其他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
联 系 人:郭亚涛
电 话:18299881526
代理机构:新疆合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海明
电 话:17799797910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喜良
电 话:0998-8248010
2023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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