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出租汽车公司充电站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
charge 发表于:2023-6-12 21:00:0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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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出租汽车公司充电站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阳出租汽车公司充电站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3CG0606
项目名称:沈阳出租汽车公司充电站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
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lnhcxmgl88@163.com
账户名称: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松陵支行
账号:03383101020000208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52号
联系方式:许福海、15040019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
联系方式:高女士 、024-8810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福海
电   话:150400192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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