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大洋湾新城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charge 发表于:2023-6-10 01:00:1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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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湾新城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洋湾新城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水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洋湾新城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主要包含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安装及调试、充电桩主电源电缆、桥架、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等采购及安装、桥架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70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东环北路50号。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要求:本项目质保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完整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的使用有效期、电子签名、书写签名、日期等须有效、齐全,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具体以建办市[2021]40号文相关要求为准);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 ... 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水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区16楼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951877757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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