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机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供配电EPC总承包项目...
charge 发表于:2023-5-24 12:23: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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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供配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供配电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崇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供配电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3)0288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机场辖区,建设安装17*630KVA变压器,容量合计10710kVA,单电源供电。
4、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机场辖区;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探及出具勘探报告、设计、箱式变电站采购、安装(含基础及其他附属设施(如箱变围栏、彩绘等)施工)、电力电缆及敷设(含顶管、埋管等)、报装、电力试验、送电、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接入招标人指定系统、消防设施及其控制系统等工作,负责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外围关系协调、对外资料往来、通道协调等工作,以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高质量材料,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实施质量控制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和验收备案要求:经相关部门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备案,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可正常投入使用;
(4)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修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时修复项目中出现的缺陷问题,提供保修服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使用,修复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13150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000000.00元;设计费:315000.00元。
14、质保期:2年;
15、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以来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并注明查询途径,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全文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8、外省施工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资料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崇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会议中心5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515354984
代理机构: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4326558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谭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183777
2023年05月23日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pdf

信息来源:河南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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