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充电起火 车主认为是充电桩惹的祸 要商家赔2万
chdzw 发表于:2023-5-23 21:43:5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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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充电起火,湖南男子认为是充电桩“动手”!要求商家赔偿2万!

湖南男子将车子停在车库充电时,发现车库里发出火光,于是男子立即与家人一同灭火。此次火灾令其损失了4500元,该男子认为火灾的发生是充电桩故障的问题,便向商家索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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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钟先生是一位网约车司机,租了一台电动汽车。1月26日晚上10点前后,钟先生和往常一样,在上床睡觉前将车停到车库里充电。大约11点前后, 钟先生发现,车库起火了,他立刻与家人一同灭火,并报火警。

2月15日,消防部门出具的简易调查认定书称:钟先生在此次火灾中直接财产损失4500元,不排除电动汽车充电桩故障引发火灾。因为对“不排除电动汽车充电桩故障引发火灾”的不同理解,钟先生和商家发生分歧。

钟先生认为,火灾有充电桩故障引发的可能性,因此向商家索赔2万元。商家认为,这句话没有说明自家的产品一定有问题,因此只愿补偿钟先生2250元,也就是直接财产损失的一半价钱。2月21日,钟先生向记者求助,希望记者介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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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钟先生租了一台电动汽车用来跑网约车。2022年3月,钟先生在网上花638元购买了湖南阿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充电桩,大半年使用下来没有任何问题。

2023年1月26日晚上10点前后,钟先生和往常一样,将车停在车库充电,随后回家休息。11点前后,睡意朦胧的曾先生发现, 车库里发出了火光,他立刻从床上爬起,和家人一起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造成曾先生租来的电动车多处受损:左大灯,保险杠,反光镜等全被烧坏,车库里的杂物,置物架上的渔具也全被烧坏。2023年2月15日,消防部门出示了一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里面写着:“起火原因可排除人为纵火、雷击、遗留火种、外来火种引发火灾,不排除电动汽车充电桩故障引发火灾。” 认定书中还写着,此次火灾对钟先生带来直接财产损失4500元。

2月21日,钟先生告诉记者, 他向商家索赔2万多元未果:“我一个开网约车的,因为这起火灾已经快个月没工作了,租车平台还要收取修车费,我家也受到了不少损失。”2月21日,记者陪同钟先生来到湖南阿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曾先生说向记者和钟先生作出了解释。

曾先生说:“当钟先生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推脱责任。如果消防鉴定书里明确认定了是因为我们的充电桩产品导致损失,我们愿意赔偿。但是消防鉴定书里并没有明确指出是我们产品的原因导致了这次火灾, 而且钟先生跟我们沟通的态度一直很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分钱都不会赔。”

曾先生说:“认定书中没有明确地说这次火灾是我们的充电桩产品造成的,这意味着火灾的原因可能是充电环境不好,安装要求不达标,或是你仓库里摆放的物品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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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一个品牌,如果这个品牌下的产品对客户造成了困扰,那么不管是不是我们的原因,我们都愿意给客户一定的补偿。此前我们和他协商时,答应补偿他2250元,也就是简易调查认定书里一半的金额。 但是他(钟先生)要我们赔偿2万元,这个是不合理的。”

曾先生表示,如果钟先生需要他们赔偿这么多,需要拿出相应证据材料: “如果客户损失超过了鉴定书上写的4500元,而且认为是我们的产品造成了损失,可以出具相关证明。只要是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我们都认可。我们的产品做了几年,如果产品真的有问题,我们肯定做不了这么久。”钟先生表示,自己会通过法律手段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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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事件中,钟先生和曾先生对于同一句话有着不同的理解。他们的观点是否站得住脚?钟先生如果想要赔偿,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律师的意见。

律师表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但由产品销售者赔偿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

同样,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但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律师表示,因此理论上如果是产品缺陷引发的灾害,消费者肯定可以依法索赔, 但是也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能直接证明产品缺陷客观的存在,才能更好的维权。

来源:搜狐号 生活在线资讯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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