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报装服务前移 购车同时即可享受充电桩报装服务!
chdzw 发表于:2022-7-22 09:02: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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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能源汽车车主越来越多
但是居民充电桩报装
存在需求急、数量多、
分布广、现场复杂等特点
如何提前获取掌握客户购车配置充电桩需求
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时间
成为一大难点

记者从南方电网广东江门供电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充电桩“共享办”便民服务,与小鹏、蔚来等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试点合作,将充电桩报装服务前移,实现了客户在购车的同时即可享受充电桩报装服务,让“车等电”变为“电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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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图片来源新华社

据悉,“为了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们组建党员突击队,聚焦及时满足充电桩报装需求激增的业务难点,全面走访辖区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和广泛开展市场调查后,试点推出了充电桩‘共享办’便民服务。”江门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李鹏介绍,客户购车时可同时报装,供电客户经理会联系客户办理相关流程,客户无须再次往返电网营业厅办理,在等待新车落地期间就可以完成整个充电桩报装流程,实现新车落地即可用电。

据介绍,江门供电局与试点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共同编制了“居民充电桩共享办”便民服务合作方案,在客户授权下实现与电动车销售企业的并行服务、信息共享,打破信息不对称,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江门供电局还印制了“居民充电桩共享办”便民服务卡,提升客户报装服务体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更多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合作,也希望相关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到我们这项便民服务的合作推广中来。”李鹏说。

新能源汽车
市民报装充电桩方便


此外,如今有新能源汽车的市民报装充电桩也十分方便。业主持有小区物管(或业委会)同意书或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充电桩安装单位及业主三方签订的《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个人身份证、车位的权属证明(或一年以上使用权证明)、车辆权属证明(购车合同、发票、行驶证、登记证任选其一),到所在区域的供电部门实体营业厅或者通过微信服务号、“南网在线”App等线上渠道申请报装用电即可。供电部门在受理用电申请后,将与客户沟通,现场确认充电桩电表安装位置,并装表接电,充电桩安装单位可同步安装充电桩。

知多点
1、安装充电桩是否一定要征得业委会或者物业的同意?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分所执委会委员刘祎律师表示,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若为安装充电桩的车位为有产权的固定车位,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若安装充电桩的车位为小区的公共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上面安装充电桩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当停车场等地方电力设施不满足时,物业或者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做好基建?

刘祎律师表示,针对新建居住社区,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针对现有居住社区,法律未明确规定当停车场等地方电力设施不满足时,物业或者房地产开发商房有义务做好基建服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第一条规定,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来源:江门日报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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