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8640万
charge 发表于:2022-4-23 07:00: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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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叙州区充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叙州区充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3-511504-04-01-438663】FGQB-00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3-511504-04-01-438663】FGQB-00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拟在叙州区建设600个快充接口、1800个慢充接口,共计建设2400个充电接口。
2.3计划总投资:864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5月。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7工作内容包括:
2.7.1设计: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技术规格书)、施工图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土建、安装、附属工程及高压配电工程设计等。设计文件须达到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2.7.2施工: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规定,完成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电气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23 00:00 至 2022-04-28 0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13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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