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第六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11台
charge 发表于:2022-5-1 08:04:0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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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第六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体及其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第六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体及其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4-511503-04-01-746539】FGQB-00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茂智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茂智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汽车快速充电接口、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4-511503-04-01-746539】FGQB-00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停车场、区中医院停车场、蔡侯台公园停车场、公安局停车场、党校周边停车场、凤凰大道停车场(出城方向)停车场、凤凰大道停车场(进城方向)停车场、达巷停车场、滨江路高速桥下停车场、广福门停车场、漂海楼停车场、长江第湾充电站、仙源桥下停车场、文广局停车场;
2.2采购规模:宜宾市南溪区建设充电桩111台、充电接口185个,其中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74台、60KW直流单枪2台、7KW交流单枪35台;
2.3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2.4采购范围: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
2.5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约20个日历天且在6月23号前安装调试并交付完成。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30 00:00 至 2022-05-0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25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信息时间:2022-04-29  信息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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