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产业的战略部署为引导,以新技术、新理念为驱动,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围绕“主干路网覆盖、重点区域覆盖、多点分布支撑”的思路,统筹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建设服务全域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有效带动新能汽车快速推广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以自用充电桩为主,公共充电桩为辅。优先建设公交、市政、物流、客运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电桩,结合公共停车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停车场合作建设公共充电桩(换电站),结合居民小区停车场配建自用充电桩,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从全域的角度统筹考虑、整体谋划,加强全市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覆盖全域的汽车充电服务网络。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分区域推进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因地制宜、集约高效。创新建站思路,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可用场地情况,以“合建配建为主,独立占地为辅”,充分利用自用、专用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分区域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桩随车走、均衡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出行规律相适应,桩随车走,突出重点区域汽车充电需求,相对均衡布局公共充电桩,建设满足覆盖全域需求的公共充电服务网。
三、现状情况
(一)巴中市概况
地理位置。巴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米仓山南坡。市政府所在地西距成都市320公里,南距重庆市331公里,北距西安市439公里,与达州、南充、汉中、广元相邻,介于东经106°20′~107°49′,北纬31°15′~32°45′之间。
行政区划。巴中市辖南江、通江、平昌三县,巴州、恩阳两区,巴中、平昌两个省级经开区和一个文旅融合示范发展区,幅员1.23万平方公里;2021年末常住人口为267.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25.5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6.92%。2021年末户籍人口为361.58万人。
社会经济 。2021年巴中市地区生产总值(GDP)742.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4.5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207.27亿元,下降0.8%;第三产业增加值360.74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9:28.2:48.9调整为23.5:27.9:48.6。(数据来源:2021年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数据来源:巴中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二)发展现状
1.汽车保有量情况。截止2021年底,巴中全市汽车保有量345789辆 (不含摩托车),2015-2021年间全市汽车保有量保持高速增长,由2014年底115472台增加到2021年底345789台,近7年汽车年平均增速达到17.07%,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年均增速超过20%,2018年后逐年降低,2021年增速为10.28%。
小汽车保有量:由于未取得更加详细的统计数据,本次规划将上蓝牌汽车的数量认定为小汽车数量,暂不统计2014年前的货车数量,认定2021年底巴中市小汽车总量约340000辆,年均小汽车销售量约32183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截止2021年底,巴中市现有新能源小汽车2427辆,其中巴州区943辆、恩阳区336辆、通江县212辆、南江县538辆、平昌县398辆。全市新能源小汽车保有量占比为0.71%,低于全国2.9%的平均水平。
公务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公务车共计2132辆,其中轿车621辆、越野车553辆、大客车103辆、小客车182辆、中型客车33辆、其他客车640辆。公务车中新能源汽车9辆,其中轿车1辆、大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3辆、越野车4辆。
公交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运营公交车53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315辆。
出租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运营出租车1333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74辆。
网约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注册网约车691辆,仅恩阳2辆新能源网约车。
客运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客运车2606辆,农村客运车2258辆,旅游客车77辆。客运班线734条,其中省际18条,市际38条,县际110条,县内568条。
货运车辆:截止2022年6月,全市货运车共6359辆,暂无新能源货运车。
市政车辆:截止2022年6月,全市大型市政车共226辆,暂无新能源市政车辆。
从全市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保有量对比来看,近7年小汽车总量逐年增加、但年均增速放缓;新能源小汽车的普及处于萌芽阶段,新能源小汽车总量较小;公交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8.55%;出租车、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普及率不高;客运车、农村客运车辆总量较大,达到4841辆;货运车辆各县(区)保有量差距较大,恩阳、平昌、通江县货运车辆相对较少。
2.充电基础设施现状。截止2022年6月,全市已建充电站62座、837个桩,其中普通公共桩216个桩,城际公共桩32个桩,景区公共桩31个桩,客运专用30个桩,公交专用桩107个桩,公务专用桩3个桩。暂未建设换电站,如表3-8所示;自用充电桩418个桩。
3.供电网络现状。全市行政辖区由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截至2021年底,国网巴中供电公司供电面积1.23万平方公里,供电客户154.55万户。巴中全市现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96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22座,35千伏变电站68座,总容量4389兆伏安,35千伏及以上线路173条,线路长度3009.9千米,形成了以500千伏为支撑、220千伏双环网为骨架、110千伏为支架、35千伏辐射全市的智能电网。全市现有城关、洛坪、正直、大河等25座负载率在80%以上的重载变电站。
4.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资金来源单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运营企业出资;二是建设实施难度较大,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置条件;三是受物业管理影响、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容量不足等因素制约,自用充电桩建设速度缓慢;四是全市使用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较少,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水平,投资意愿不强;五是已建公共充电桩以公交专用、城际公共为主,普通公共桩数量少、使用效率不高;六是中心城区停车位紧张,“油车占位”等运营使用问题突出。
四、需求预测与发展目标
本规划将新能源汽车按照小汽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网约车、市政车、物流车等7类,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十四五”
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需要,全市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预测
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达23438辆,其中小汽车14941辆、公务车765辆、公交车1148辆、出租车1848辆、网约车924辆、客运车1360辆、物流车2290辆、市政车162辆。
1.新能源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包含私家小汽车、公务小汽车等,本规划采用趋势法预测“十四五”期间巴中全市年均销售小汽车3.15万辆,预测到2025年全市小汽车总量约34.6万辆;参照新能源小汽车增速并结合县(市、区)人口预测数据,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小汽车总量约14941辆。
预测方法:
一是采用趋势法预测小汽车总量。根据2015-2021年7年统计数据,全市小汽车年平均销售32183辆,年平均增速17.07%,2019年增速13.28%、2020年增速12.13%,2021年增速10.28%。考虑到小汽车是耐用消费品,难以长期维持高增长率且保有量基数较大,首先按照“十四五”期间年均增幅14%、12%、10%预测小汽车总量,结合年销售量,采用年均增长12%的中方案,即全市小汽车年均增加约3.15万辆,2025年底全市小汽车总量46.6万辆。
二是分区域预测新能源小汽车总量。根据《“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要求,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参照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小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小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结合巴中市车辆销售市场,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小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24%,由于县(区)地理环境、用车需求不同,新能源小汽车销量占比不同;规划2025年巴州区、经开区、恩阳区新能源小汽车渗透率达30%,通江、南江、平昌、文旅新区新能源小汽车渗透率达20%,全市整体达24%的市场渗透率,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小汽车总量约14941辆,如表4-2所示:
2.新能源公务车。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务车765辆。
预测方法: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等要求,截止2022年6月,全市公务车共2035辆,“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务车总量不会发生较大变化。仅会进行车辆更新,按照8年更新的标准,每年最多更新255辆,2022年已过大半,剩余3年最多更新765辆,现有9辆新能源公务车,预测到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公务车最多达到765辆。
3.新能源公交车。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1148辆,中心城区756辆、通江县128辆、南江县104辆、平昌县160辆,文旅新区暂不计划新增公交车。
预测方法: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人~300万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不应小于12标台/万人,规划人口规模小于50万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不宜小于8标台/万人。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及《“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公共领域汽车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进行预测,如表4-3所示:
3.新能源出租车。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出租车1848辆,中心城区1260辆、通江县192辆、南江县156辆、平昌县240辆,文旅新区暂不计划新增出租车。
预测方法: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台,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台,中等城市在其间取值的标准,以及《“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公共领域汽车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巴中市中心城区(巴州、恩阳、经开)出租车按照2辆/千人的规模预测出租车总量,通江城区、南江城区、平昌城区按照1.2辆/千人的规模预测新能源出租车总量,如表4-4所示:
4.新能源网约车。截止2022年6月,全市注册网约车656辆,约占现有出租车总量的50%,本次规划按照网约车占出租车50%、以及《“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公共领域汽车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预测新能源网约车的数量,到2025年全市网约车均更新为新能源,全市新能源网约车达924辆,中心城区630辆、通江县96辆、南江县78辆、平昌县120辆,文旅新区暂不计划新增网约车。
5.新能源客运车。预测到2025年,新能源客运车达1360辆。中心城区480辆、通江县235辆、南江县296辆、平昌县349辆,文旅新区暂不计划新增客运车,其农村客运及出行需求由通江县、南江县进行保障。
预测方法:全市现有客运车2606辆,农村客运2258辆,旅游客运车77辆,客运班线734条(省际18条,市际38条,县际110条,县内条568条)。呈现出客运车数量多,运行线路多的特征。本次规划主要推进县际班线、县内班线客运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涉及县际110条线路,县内568条线路。县级班线客运车占比约66%约1720辆,农村客运2258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的标准,本次规划按照县级客运车15年更新一次、农村客运车10年全部更新一次进行测算,到2025年全市将更新县际客运车约460辆,更新农村客运车约900辆。根据《“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公共领域汽车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公共领域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农村客运“金通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线路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按照到2025年的县际客运车、农村客运车均为新能源汽车,预测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客运车将达到1360辆,如表4-5所示:
6.新能源物流车。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物流车2290辆,其中中心城区1329辆,南江县743辆,平昌县132辆,通江县86辆,文旅新区暂不计划新增物流车,物流需求由通江县、南江县进行保障。
预测方法:基于到2025年全市物流车总量保持不变,以及近5年轻卡、微卡销售占比68%,中卡、重卡卡销售占比32%。按照“适度超前”以及《“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推动中短途客运、物流车辆电动替代、建立健全绿色物流配送体系的要求,预计2025年中心城区轻卡、微卡60%更新为新能源,中卡、重卡更新比例达到10%进行预测;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物流车轻卡、微卡新能源化比例达到40%、中卡、重卡更新比例达到5%进行预测,预测如表4-6所示:
7.新能源市政车。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市政车辆共计162辆,中心城区80辆、通江县20辆、南江县17辆,平昌县25辆,文旅新区20辆。
预测方法:参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政环卫设施综合治理标准》,原则上按照城区人口2.5台/万人配置以及《“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专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文旅新区以每日游客量对市政车辆进行预测,如表4-7所示:
8.全市新能源汽车预测情况汇总。
预测到2025年全市各类型新能源汽车总计达到23438辆,如下表所示:
(二)配置原则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中心,坚持便捷、经济、可行等要求,充分考虑各类车辆的用车习惯及充电桩建设条件,专用充电桩与公共充电桩融合发展、互为补充,快充慢充有机结合,建成充分满足市内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的车桩相随、适度超前、高效智能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1.分区域配置原则。适用于普通公共桩,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的桩车比暂无统一标准,结合省内已发布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标准,结合巴中市实际情况,制定巴中市普通公共桩与新能源小汽车数量按1:6的比例配置,中心城区普通公共充电站服务半径小于0.9千米,县城区普通公共充电站服务半径小于2千米,乡村地区按照服务半径小于20千米的标准配置。
2.分车辆配置原则。适用于专用桩,公交车、客运车、市政车、物流车宜采用专用充电桩,根据充电时长、车辆空闲等因素,按照桩车比不低于1:3建设;鼓励采用换电等其他电能补充方式配置,出租车运营时间长,充电时间要求非常高,尽可能采用换电方式,若采用充电方式,桩车比按照1:3配置。
分车辆配置原则同样适用于自用桩,小汽车以自用桩为主要充电方式,争取按照车桩比1:1建设,受小汽车车位购置率影响,并非全部新能源汽车均具有安装自用充电桩条件,故按照30%新能源小汽车采用公共充电桩充电方式进行测算。
3.分场所配置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文体场馆、旅游景区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要求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结合旧改、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逐步实施,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进行配置。交通干线按高速服务区全覆盖,国道、省道分别不大于50公里、70公里服务半径配置城际公共充电站。
4.分类型配置设备原则。自用桩宜采用7KW慢充、专用桩宜采用150-300KW的快充与25-50KW慢充相结合、公共桩宜采用60-150KW快充与21KW慢充相结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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