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代表建议充电桩规范进小区 避免安全隐患
chdzw 发表于:2023-2-26 10:42:2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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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充电桩规范进小区 能源局将督促做好电网改造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副站长吴翔表示,各地居民区充电桩安装阻碍尚存,影响私人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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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地下停车场的电动汽车充电站。 新华社发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吴翔等9位全国人大代表此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国家能源局答复称,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供配电接入保障。

私人充电桩无序使用存隐患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0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到520万台左右,同比增长近100%。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达到180万台左右,私人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超过340万台。

根据《建议》,目前居民区主要采用“自报自用”模式,由购车用户自行向电网报装用电、车企提供慢充桩安装服务。随着报装量的快速增长,私人充电桩的无序使用,对居民区剩余有限电力容量将造成冲击。用户委托的施工单位不同,安装充电桩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老旧小区在建设初期,并未考虑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力容量冗余有限。新增小区虽有建设要求,但因电力容量、预留方式等标准不明确,开发商出于经济考虑,充电设施难落实到位。国家能源局答复称,计划配合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住社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建议推进“统建统营”模式

“大力推广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营’模式,将引入专业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规范开展充电服务纳入各地物业管理条例,为充电服务运营商进驻居民区提供政策支撑。”吴翔建议。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梁昌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充电市场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目前各类充电桩运营企业已超过3000余家,其中公共桩保有量超过1万台的企业有17家,头部企业聚集效应明显。”

《建议》提出,充电服务运营商安装独立电表,直接与电网结算电费,鼓励采取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充分挖掘居民区电网设备潜力。当居民区电力容量出现不足时,由充电服务运营商向电网报装增容,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电动汽车大规模地无序充电,威胁电网可靠性,加剧电网峰谷差,增加地区发电边际成本。电动汽车利用有序充电,通过车网互动(Vehicle-to-grid,即V2G)技术,并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电力供应,有助于电网平滑负荷曲线,改善运行效率,消纳可再生能源。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等重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推进充电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为绿色能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国家能源局称。

来源:南方都市报  黄姝伦
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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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zw 发表于 2023-3-3 20:55:33 | 阅读全部
代表提出加快居民区充电桩建设 国家能源局:推动修订国家标

新能源汽车加速普及,如何加快居民区充电桩建设?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站副站长吴翔领衔提出《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建议推广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国家能源局答复称,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供配电接入保障。答复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修订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议:推广充电服务“统建统营”
答复: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


吴翔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各地居民区在安装充电桩时存在不同程度的阻碍。比如,老旧小区建设初期未考虑充电设施,电力容量有限;新增小区虽然出台了相关要求,但因缺乏明确的建设具体要求或预留标准,开发商出于经济考虑,往往难以落实到位。

为此,吴翔在建议中提出,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政策、规划层面的导向支持,如大力推广充电服务“统建统营”模式,把引入专业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规范开展充电服务纳入各地物业管理条例,为充电服务运营商进驻居民区提供政策支撑。她呼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或预留标准,并纳入设计、验收规范等。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表示,2022年该局已联合相关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小区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既有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国家能源局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配电接入保障。同时,将配合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住社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建议: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答复:正修订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消防要求


吴翔提交的建议指出,当前相关建设技术规程中关于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标准较高,地下停车场需要建防火隔离区等。即使是近年来新建的统建住宅小区,也很少能完全满足要求,且改造成本高。部分物管方出于安全责任及可能承担相应管理风险的考虑,往往不愿意配合。

建议提出,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制定安全和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消防与电气等设计要求,明确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三方责任界定,鼓励通过投保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表示,老旧小区申请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需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审批。此前,相关部门已发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施工技术标准(GB/T51313)》,明确了充电设施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有关技术要求。

目前,应急管理部正在组织修订《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将一并考虑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建议:提高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准入门槛
答复:鼓励“多车一桩”等运营新模式


吴翔提出,居民区目前主要是购车用户自行向电网报装用电、车企提供慢充桩安装服务的“自报自用”模式,不同用户委托不同的施工单位安装,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创新运营模式,提高居民区充电服务运营商准入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要求。

国家能源局答复表示,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当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已在智慧车联网平台、能源互联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下一步将协同推进充电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 占文平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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