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鹤峰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charge 发表于:2022-12-27 19:14: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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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鹤峰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12QT-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9-422828-04-01-4971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城区及周边乡镇
建设规模:对县城及乡镇的充电站设施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购买并安装充电桩,配套建设雨棚、服务用房,箱式变压器,分接箱,低压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电缆沟车位标识系统,视频监控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及施工(含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充电设备、变压器及配电设施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01
合同估算价:40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2017年12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的电力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系指:①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②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2年9月、10月、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陶睿、马星辉
异议联系方式:027-87273603
招标人: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027212808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代理联系人:陶睿、马星辉
代理联系电话:027-87273603

2022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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