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沙县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竞争...
charge 发表于:2022-11-30 23:29: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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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城发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沙县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沙县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建设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建招[2022]沙091号
项目名称:沙县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沙县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范围:沙县区城区范围内(生态新城片区除外)所有公共区域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包括但不仅限于已建成的公建停车棚、未建停车棚但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可用于建设充电桩的公共区域。按照建设进度分批次移交充电桩位置。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85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建设周期:根据不同时间点移交的充电桩点位分批次建设,移交后15日内完成标准化充电设施建设。智能充电移动端应用平台、智能充电管理服务平台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建设。
合作期限:5年,充电桩建设点位移交之日起算(分批移交分批起算)
合作模式:招标人负责提供充电桩安装场地,中标方负责智能充电设备、应用平台及管理平台的投资建设,负责设备安装、维护、升级及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并负责充电桩经营中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充电桩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平台维护费用、人员工资、电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充电收费标准由中标方参照市场调节价自行定价,但须经过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经营分成: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充电桩充电收入扣除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充电桩电费支出作为中标方向招标人分成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分成计算基数”),中标方按照项目中标的分成比例每月支付给招标人经营分成款。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信、电力、能源等行业除外)(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建设大厦5楼)
方式: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建设大厦5楼),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磋商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新华都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新华都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城发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
联系方式:廖先生、0598-5501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建设大厦5楼
联系方式:小卢、0598-5865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电 话:0598-58657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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