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充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
charge 发表于:2022-11-25 22:12:5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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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动自行车棚及充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动自行车棚及充电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HAZC-竞磋-202211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动自行车棚及充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5350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5350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切实解决办公区地下车库电动车安全隐患,同时综合考量干部职工食堂用餐、就近上班、防雨防雪等因素,拟在翔宇北道办公区的网球场、办税楼北侧花房西侧绿化带,以及水渡口办公区食堂西侧等三块区域建设地面电动车棚(一并考虑自行车、摩托车停放),配套智能扫码充电桩。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清单及控制价;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后续维修及运行管理费用每年2万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4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6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同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7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方式:为了防控疫情,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请将参与确认函及转账截图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550291603@qq.com), 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并电话与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张杰  电话:18012072865。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必须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行程码;高风险地区供应商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严格按照淮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报备等手续,并出具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联系方式:沈主任 电话:13776701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联系方式:张杰 联系电话:18012072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  1801207286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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