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到 2025 年全省建成充电设施 20 万个
chdzw 发表于:2022-11-25 22:07: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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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站网获悉, 11月25 日,四川省发改委网站今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提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落实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引导居民选用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参与智能有序充电,优先在成都等地区选取有条件的小区开展试点示范,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建设比例。探索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推动(V2G)模式发展,鼓励电动车作为灵活的储存电能装置,积极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探索车电分离模式,鼓励在公交、出租、物流、港口、矿区等场景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推广换电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鼓励发展电池银行、换电运营公司等新业态,鼓励建设多品牌共享型开放式换电站。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创新运营模式,探索与商业地产、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等相互合作的发展方式,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探索除充电服务外的增值服务,实现充电综合业务盈利。

《工作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全省建成充电设施 20 万个,基本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具体来看,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1 公里。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0,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1.5 公里。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2,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公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2.5 公里。

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2,公共公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6 公里。

充换电站网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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