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充电...
chdzw 发表于:2022-11-18 20:15: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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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充电站覆盖率达到60%

充换电站网获悉,为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消费潜力释放,11月17日,《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

《通知》中提到,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不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加强针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贯彻执行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持续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并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四川站)活动,挖掘县乡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项目落地实施。指导和推动各地编制“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出台全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2022.11.18

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行业内容如下:

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川商资流〔2022〕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消费潜力释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三)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项目落地实施。指导和推动各地编制“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出台全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强化全省干线公路公用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充电站覆盖率达到60%,2024年底前达到80%。鼓励新建停车场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引导既有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调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过程中的积极性,鼓励其依据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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