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
chdzw 发表于:2022-11-1 20:56: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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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

充换电站网获悉,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提到,要加大出租车领域推广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共领域充(换)电网络布局,鼓励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宾馆、医院、商场、P+R停车场、公共及道路停车场、高架道路下方用地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换)电设施。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推动有条件的公交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原文涉及充换电站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形成公共领域全面覆盖、私人消费领域积极购买的推广应用格局。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站不少于150座,力争车桩比达到2:1,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贴近用户、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体系。

二、重点任务

(二)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6.完善公共领域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强与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等衔接,推动落实《苏州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鼓励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宾馆、医院、商场、P+R停车场、公共及道路停车场、高架道路下方用地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换)电设施。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推动有条件的公交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镇)

7.落实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要求。严格落实《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苏新汽工办〔2022〕1号)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小区配建要求和既有小区申请建设安装流程,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模式。鼓励将充电设施及其配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范围。鼓励老旧小区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供电企业做好衔接,积极探索“统建统营”模式,提供充电设施规划、新建、改造和运营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镇)

8.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供电企业应将充(换)电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供电企业负责充(换)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供电企业应当设置专用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容等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利用公司营业窗口和供电服务热线等途径,做好服务、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国网吴江供电公司)

(三)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

11.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对充(换)电设施建设实行简化审批手续。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既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无需办理项目备案。(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

12.强化部门、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细化安全责任落实。要以更高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防微杜渐,狠抓源头治理,堵塞风险漏洞。结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区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夯实部门职能监管责任。开展安全自查、日常巡察、隐患排查,确保充电设施安全可靠。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充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二)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区镇负责配合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辖区内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及时督促、协调、解决辖区内充电设施建设涉及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充电设施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2.11.01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区领导意见,区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政策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目标,强化规划引导作用,为高水平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贴近用户、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提供了目标指引。

《实施意见》对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措施要求。针对当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三个重点任务,对于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全区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形成公共领域全面覆盖、私人消费领域积极购买的推广应用格局。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站不少于150座,力争车桩比达到2:1,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贴近用户、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体系。

三、重点内容

围绕进一步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3个重点任务,并细化为12项工作举措,具体为: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包含发挥公交领域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出租车领域推广力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加大专用车领域推广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5项工作举措。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领域充(换)电网络布局、落实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要求、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包含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全面执行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政策、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强化部门和单位监督管理4项工作举措。为确保《实施意见》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信息来源: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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