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年电瓶车充电服务项目...
charge 发表于:2022-11-2 21:06: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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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年电瓶车充电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gcg202211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gcg20221102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年电瓶车充电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中标人需为750组充电电池提供充电服务。招标人只负责支付服务费用,标准为:每组电池每月服务费为120元,共计750组*120元*12月=108万元。充电柜及充电电池需由中标人提供。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标的产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纳税要求:投标人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316145443@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话0431-85214685联系进行确认。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原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316145443@qq.com)。
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军罗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水韵城B区1栋108
电话:19944865911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0431-85214685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5281665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1.各交易主体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佩带N95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消杀等工作。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未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以及“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建议提前来长,及时做好核酸检测,严格遵守防疫规定,避免开标当天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招标活动)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及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N95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发布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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