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林县部分充电桩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022.02.21
1.招标条件:
昆明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林县部分充电桩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涉及8个站点49个充电桩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电力线路迁改搭接),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建设数目及规模进行调整,具体规模如下:(1)农行石林支行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拟建充电桩7个;(2)石林社保局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南路302号,拟建充电桩5个;(3)石林县信用联社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拟建充电桩5个;(4)石林农业农村局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东路延长线西50米,拟建充电桩5个;(5)石林县中医院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昌乐路与1号路交叉口东北700米,拟建充电桩5个;(6)石林县医院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狮山路创富广场对面,拟建充电桩7个;(7)石林法院门口公共停车场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小乐农庄东南侧110米,拟建充电桩10个;(8)西城区公租房站点,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狮山路,拟建充电桩5个。充电桩建设数量以最终施工图为准。总投资:193697.58万元,招标规模:约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林县部分充电桩工程设计施工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②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办理手续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③完成充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照招标人要求直联接入政府相关平台和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至顺利运行交付使用。
2.3 总投资:193697.58万元,招标规模:20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的各站点。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 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每站点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设计及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2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设备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
2.8.3质量保修期:充电桩不少于5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其他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8.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5.2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其以上资质。
3.5.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方)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5.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职称。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财务报表)。
3.5.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5.8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施工方)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9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1 16:40至2022-02-28 23:59,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15 10: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433527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郭工、蔡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114071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