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投(EPC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288万
charge 发表于:2021-11-18 11:17:0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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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投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暂定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1.11.17

1.招标条件:
昆明城投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暂定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昆明城投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完成昆明城投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暂定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具体以建设单位下发工作任务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城投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批准并具备实施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车行天下二期项目公共电网搭火点至充(换)电站变压器低压侧出线桩头,由投资单位负责实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②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售后,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③完成充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照招标人要求直联接入政府相关平台和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至顺利运行交付使用。
2.3 总投资:2100万元
招标规模:1288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1)工期要求:设计不超过20日历天,施工不超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设备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充电桩不少于3年质量保修期(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其他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方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业绩要求:设计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2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施工方)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施工方)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职称,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设计方)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6)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8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及服务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单位且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7 至2021-11-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09 09: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城投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871-64130889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银海樱花雨幸福广场商务写字楼A座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29475717 0871-67270779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0871-6312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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