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
charge 发表于:2024-7-5 13:07: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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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503-04-01-941318]FGQB-0153号、川投资备[2405-511503-04-01-550336]FGQB-0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503-04-01-941318]FGQB-0153号、川投资备[2405-511503-04-01-550336]FGQB-01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南溪区第八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刘家镇、大观镇、汪家镇、黄沙镇建设充电接口50个;
南溪区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南溪区景区建设充电接口167个。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示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包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5 00:00至2024-07-10 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5 09:00。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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