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政府答复关于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建议
chdzw 发表于:2024-6-22 23:49:1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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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网站答复《关于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充换电站网获悉,6月20日、6月21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4063号提案《关于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作出以及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1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建议》作出了答复,答复介绍了惠州市充电桩建设基本情况、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期工作情况、发展趋势及促进充电设施规划及建设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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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原文如下:

对惠州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4063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燕、林春联、赵睿、任永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文中所提建议站位高、立意新、方向准,切中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给我们研究相关政策带来了有益借鉴和启发思考。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惠州供电局认真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充电桩建设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统计,截止2024年5月底,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约982个,公共充电桩约8400个(不含高速公路充电桩、未备案充电桩),其中2024年1-5全市建成公共充电站约39个,公共充电桩约550个。个人充电桩建设量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也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上牌量约9.9万辆,市公交车已实现全部电动化,预测到2024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上牌量约14-15万辆。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量不断增加,增长迅猛对全市公共和个人充电桩建设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三)发展趋势

近年来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很快、变化很大,新型充电基础设施正朝大容量、快速充电方向发展,叠加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已普遍达到燃油车标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个人充电桩建设需求不断增大,对配套电力及报装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公共充电站原来靠增加站点和桩数量扩大服务能力的方式已不适应发展趋势,同时行业内利润微薄、竞争激烈,大量已建成公共充电站面临淘汰。在新的《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市计划按照省的部署,继续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公共充电行业优胜劣汰,便利和规范个人充电桩建设,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促进充电设施规划及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支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已在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科学确定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充(换)电设施建设需求,以合建、配建为主,独立占地作为补充,充分利用自用、专用停车位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充(换)电设施。在办理新建住宅类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时,明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标准,严格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第五十九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执行,同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新挂牌的住宅用地中,已将“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位应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内容纳入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我省采取对含个人在内的所有投资主体全面放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我市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通过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各片区的站点布局,逐步减少无序竞争布局造成的场地和充电设施浪费。

(二)成立行业协会。2020年我市主要国有能源企业牵头成立惠州市能源协会,协会成立充电基础设施分会,我市主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均为会员。为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自律水平,引导各运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我市拟推动惠州市能源协会在充电基础设施分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非营利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级评价工作,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内容纳入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发挥优质充电站的模范示范效应。

(三)加强平台统一管理。为加强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的管理,2017年省牵头建立“粤易充”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充电桩运营服务平台,接入的均为企业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桩,并逐步推广,目前该平台正进行升级,预计将成为我省充电设施管理的主要监管平台,我市也由供电部门牵头建立全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正逐步推动各类公共充电桩接入。

(四)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我市供电部门严格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线上办电服务提供保障,实施限时办结,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同时不断完善电网规划及配合做好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合理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及时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持续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要求,保障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五)持续实施补贴政策。我市主要使用国家、省的奖补资金对充电桩进行补贴。2022年,我市共发放国家、省奖补资金1468万元和1019万元,分别用于2019-2020年度和2021年度建成公共充电桩补贴。2023年我市共发放2019-2020年再分配资金补贴996.452万元、2022年补贴资金1509万元,较好促进了全市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的部署,2024年我市继续实施公共充电设施补贴,目前正在开展申报和审核工作。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统筹各级资金,加大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六)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充电设施。我市交通及公路部门持续积极推动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国省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设施建设单位依托公路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安装建设光伏和风能发电设施,目前惠州市高速公路共有40个(21对)服务区,其中38个服务区已建成公共充电设施(沙田服务区充电设施计划与改扩建同步建成),共建成198套充电设施,可供380辆车同时充电。其中已有10个服务区因地制宜建成“光储充”一体化充电设施,可实现光伏发电、余电存储。市交通投资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已完成包括惠大高速元山服务区、惠盐高速长龙服务区、广惠高速龙康围服务区、惠龙高速公庄服务区、惠龙高速象头山服务区在内的5对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共108个充电车位。

(七)进一步优化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针对新建小区配建需求的问题,2021年来,我市住建部门印发《关于明确我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设计审查相关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122号)、《关于明确既有建筑地下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407号)等相关文件,一是明确我市新建汽车库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标准适用范围;二是明确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汽车库)、公共建筑类项目配建停车场(汽车库)、住宅停车场(汽车库)安装充电设施的最低比例;三是明确既有建筑地下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事项的规定。这两个文件规范了我市城市公共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标准,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八)强化法规支撑。2023年开始省能源局在牵头制定《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我局也在牵头制定《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将对小区充电桩报装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上述办法及条例实施后,我市依法依规继续探索社区公用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

(九)推动老旧小区消防、电力设施的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已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宜符合第6.1.5条规定,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我市住建部门将落实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既有建筑改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企(事)单位对存量小区进行适应于充电设施的消防、电力设施的改造,逐步推动存量小区停车位满足充电桩安装的建设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按照省市的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着力推动公共充电站的建设,推动各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设施节能低碳,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充电桩监管工作,对全市公共充电站开展检查,推动发现问题及隐患整改,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公共充电桩计量检定,促进全市充电桩行业健康发展,服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网站
日期:2024-06-20


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18号的答复

袁俊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电气化工作,持续推进农村领域电能替代、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紧扣“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加快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作出贡献。

一、推动农村领域电能替代近期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设备(如烘干、制茶和厨房等)电气化建设工作,我市供电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惠州市农业农村领域电能替代工作方案》,推动各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文广旅体等单位联合供电部门共同指导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电气化建设。该方案旨在一是对目前仍在使用煤、柴、气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广并制订电能替代计划,大力推广电烘干、电制茶等农产品加工技术,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安全水平;二是推广“全电厨房”。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等风景名胜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餐饮经营户,有序推进“全电厨房”改造;三是加快业扩报装速度,对实施电气化改造的企业用电申请纳入业扩配套,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响应、简化流程,缩短接电时间;四是协助检查企业和农户开展供电设备安全隐患自查,指导、技术支持企业开展隐患整改,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二、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近期工作情况

(一)实施农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农网投资力度,不断扩大农网投资。2021-2023年,全市完成农网改造投资16.86亿元,持续提升线路可转供电率、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户均配变容量,各项网架指标不断向好;2024年,计划完成农网投资5.32亿元,继续完善农村电网。

(二)促进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惠州供电局制定《惠州东西两翼电网平衡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攻坚局部区域网架薄弱问题,布点建设35千伏台区变,支撑中压配网网架,加快推动边远山区及革命老区电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三)拓展农村电网创新示范。加快“乡村振兴”+“新型电力系统”相融合,以龙门县河上村公变台区微电网工程为例,通过低压直流远供技术,组建农村微电网,有效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有关创新成果已推广至全省多处应用。

三、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期工作情况

(一)做好新能源并网服务。
开展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电网专项规划,制定新能源接入服务手册,因地制宜探索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接网模式。

(二)做好绿色出行服务。支持乡村绿色出行,持续提升公共充电服务水平,逐步向国省道公路沿线、百千万工程乡村旅游重点村拓展,打造服务构建覆盖广泛、均衡充电网络。

(三)积极推广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我市持续推动新型储能与“百千万工程”相结合,构建现代乡村生活体系相匹配的新能源应用基础体系,以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推动新型储能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农村能源转型,在农村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站。在博罗县福田镇徐田村,我们以“精品民宿+光储充+电能替代”的建设思路,建成了惠州市首个“全电民宿”和首个智慧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在惠龙高速公路象头山、公庄等5座10对服务区,我们建成了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充电枪功率达到480kW,有效解决新能源车高速公路“里程焦虑”的问题;鼓励农业产业园、稻谷烘干中心、冷库等农业用电重要设施配置储能,增加重点设施的用电可靠性和稳定性,目前,已有多个企业表达了建设意向。

(四)推广高效、绿色的农机设备和服务。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所需农机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复式、高效农机设备。扩大侧深施肥、精准施药、秸秆收储运综合利用、节水灌溉、高性能免耕播种等绿色农机购机补贴覆盖面,加大高能耗、高损失、污染重、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

(五)持续开展汽车和家电下乡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市级行业协会、汽车展会第三方企业下沉到乡镇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对汽车促消费成效显著的活动给予场地租赁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费用支持。鼓励家居家电消费,支持开展“家电下乡”活动,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家电生产销售企业,以县城、镇街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家电回收服务网点以及开展集中展示推广促销活动。

(六)做好财政支持。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惠州市促进商业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财政资金保障,按程序向符合要求的对象兑现补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打造新时代乡村电气化示范村


结合“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选树培育,下来将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新时代乡村电气化,一是遴选一批条件好的试点村先行先试,打造一批新时代电气化村示范村;二是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推进电网自动化应用,强化电网智能化运维水平,做到可推广、可复制,点面结合,连片推进;三是构建工作机制,统筹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新时代乡村电气化示范村建设、验收、推广工作,做好乡村电气化实施过程管控和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支持乡村电气化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把握不同地区农村发展特点,分区域、差异化合理确定新时代乡村电气化示范村发展目标,制定分步实施细化方案,指导推动各地组织实施,落实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持续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提升农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覆盖率和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形成“百站千枪”,并逐步扩展至“千点万枪”,建成村村有点、镇镇有站的新能源汽车补能圈。持续落实《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应用方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扶持政策,按照要求对相应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三)推动农机、渔业设施等领域节能改造和设备更新升级

积极推动我市农机、渔业装备和设施等节能改造,贯彻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淘汰老旧渔船,发展新型节能渔船装备,推动我市农村电气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城乡区域高水平、高质量协调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网站
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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