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超充之城”规范发展 深圳公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chdzw 发表于:2024-6-6 10:28: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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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超充之城”规范发展 深圳公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

6月5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进一步推广应用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推进“超充之城”建设。

此次印发的《指引》明确了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的使用主体、建设标准、登记材料、授权使用等要求。

据了解,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授权,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开放,不得只对单一品牌汽车提供服务,不得对不同品牌汽车采取区别对待。

使用主体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充换电设施,在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办理信息登记,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并将数据实时上传。

深圳自去年6月29日启动“超充之城”建设以来,积极应用超充技术,推广超充设施,快速推进超充站点建设。去年10月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统一形象设计》,当中包括“深圳超充”“深圳快充”“一杯咖啡,满电出发”等品牌标识及宣传语。并对相关品牌标识在户外立牌、停车场内分叉口导识、辅路入口指引牌、停车棚、充电站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在文化衫、手提袋、帽子、徽章、杯子等品牌衍生产品上的使用形式和范围进行了规定。

来源:北青网 深圳新闻网 深圳商报 首席记者 王海荣
2024-06-06


深圳公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
使用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开放

6月5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印发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推广应用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推进“超充之城”建设。

记者从《指引》中获悉,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对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及“一杯咖啡、满电出发”(国作登字-2024-F-00048929)“深圳超充”(国作登字-2024-F-00048930)“深圳快充”(国作登字-2024-F-00048931)等相应品牌和衍生品依法享有独立、自主的完整知识产权,且受法律保护。此次印发的《指引》明确了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的使用主体、建设标准、登记材料、授权使用等要求。

据了解,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授权,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开放,不得只对单一品牌汽车提供服务,不得对不同品牌汽车采取区别对待,且该充电站站址应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域内。

使用主体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充换电设施,在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办理信息登记;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

《指引》还规定,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建设标准应满足《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DB4403/T434—2024》要求。其中,使用“深圳超充”标识的充电站要求全站至少具备一套超充设备,超充设备单枪充电功率不小于480千瓦,且超充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DB4403/T433—2024》要求。充电设施单枪充电功率均不小于120千瓦的公共充电站,可使用“深圳快充”标识。

来源:宝安日报 深圳商报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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