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告
chdzw 发表于:2024-5-29 22:41: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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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告

充换电站网获悉,5月2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充电桩、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充电计量管理系统、充电安防系统以及配套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合作模式按照招标人主导,经营人投资的原则,由经营人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备案、设计和预算,项目工程实施。经营人在本项目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其他权利和义务,待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进一步明确。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告

为了加快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与应用和绿色交通的发展,推动充电桩覆盖范围,完善公共区域、重点区域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群众出行的汽车充电需求。现就乐东县黄流高铁站等三个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并确定经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地点

黄流高铁站停车场、尖峰高铁站停车场(空余车位)、抱由镇番豆桥停车场(空余车位)。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新建充电桩、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充电计量管理系统、充电安防系统以及配套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

三、合作模式

按照招标人主导,经营人投资的原则,由经营人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备案、设计和预算,项目工程实施。经营人在本项目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其他权利和义务,待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进一步明确。

四、准入条件

(一)投资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二)有良好商业信誉,企业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针对此项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磋商,明确投资主体。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资料:投资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递交资料),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2024年5月30日。

(三)报名地址: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路183号二楼县发改委

(四)联系人:石磊(13876535396)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来源: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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