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
chdzw 发表于:2024-1-19 07:12:0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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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通知下发

充换电站网获悉,近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通知明确补资金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原文如下: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发改部门: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9号),为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一)补贴范围。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和“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前置条件。

(二)补贴标准。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超级充电桩、换电站补贴标准从获得的切块资金中结合实际统筹再确定。

(三)接入市级平台。补贴对象应接入珠海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珠海充”平台)。符合补贴范围但暂未接入“珠海充”平台的项目,需提交接入“珠海充”平台承诺书,并在2024年6月1日前完成接入。

(四)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充电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取得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设备验收合格书,已进行用电报装的充电设施,还应取得珠海供电部门受电竣工检验合格书。

(五)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要求,提交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不予补贴。

(六)申请补贴对象应对申请专项资金补贴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的产品或实施的内容与申报的材料不相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将企业名单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开展项目核实工作

(一)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符合2023年补贴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含非高速公路充电桩和高速公路充电桩)的核实工作,对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充电设施应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2023年度XX区充电设施现场核查报告》,确保不发生骗补等违法违规情形。》,确保不发生骗补等违法违规情形。

(二)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区交通运输部门核实符合2023年补贴条件的高速公路充电桩及补贴的申领材料,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供给属地发改部门。

(三)同步做好补贴方案,在补贴资金下达各区财政部门后,确保补贴方案可立即按程序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拨付。

(四)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珠海市2023年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表》(附件1)书面反馈我局。

附件:
1.珠海市2023年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表
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
3.珠海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区发改操作手册
4.珠海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运营商操作手册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吴思瑾,电话:2223962;曹宇(“珠海充”平台负责人):13728846529)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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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下载: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pdf

来源: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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