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
chdzw 发表于:2024-3-26 07:18:1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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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通知下发

充换电站网获悉,3月25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相关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引、申请表及封面、明细表等内容及要求,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大亚湾区石化能源产业局、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根据省能源局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发放工作,我局制定了申报指引,请各县(区)按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工作可结合实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请各县(区)于6月10日前将审核情况报告、申报项目明细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引.docx
2.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请表及封面.wps
3.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xls

附件1

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引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由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县(区)主管部门开展现场审核时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已领取过国家或省级补贴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本次纳入补贴申报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公共充电设施、公共换电站。公共充电设施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而进行建设运营的充电桩,包括公用充电设施及专用充电设施,按照《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定义: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站场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换电站,指为电动汽车快速更换动力电池的服务场所,且具备为从车上卸下的电池组充电的功能,纳入补贴范围的公共换电站必须为社会车辆提供换电服务。
(三)项目取得备案证。
(四)项目在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以接入证明中载明的接入平台时间为准)。
(五)项目申报的充电基础设施须验收合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信用情况最终以惠州市信用中心提供的在各信用平台查询情况为准,如查询显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则自动失去全部获得补贴资格。)。

二、补贴标准
1、按照省的要求,本次纳入补贴的直流充电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超过40元/千瓦。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和经审核合格的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在拟补贴项目公示时一同公布,如发生对拟补贴项目有异议的,以最终公示时公布的补贴标准为准。
2、申报项目为充电堆模式的,补贴功率以充电堆功率计算,申报时须填报充电堆所配直流充电终端(快充终端)、超级充电终端(单枪功率达到360千瓦及以上的终端,如配有)数量,超级充电终端(如配有)需单独列明功率。
3、所有充电桩、充电终端的数量以桩的数据为准,不以所配枪数计算。

三、申报资料

以下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惠州市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请表及封面(见附件1)
(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四)项目备案证(复印件),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证不符的,应提供变更后备案证(复印件)。
(五)项目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证明(复印件)。项目必须在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以接入证明中载明的接入平台时间为准。
(六)项目建成验收证明材料:1.项目验收合格材料;2.接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接电确认书等,证明材料须为供电部门出具或确认。
(七)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证明材料。以设备铭牌为准,现场设备铭牌与接入证明不一致的,以现场检测确认为准,并附说明材料。
(八)充电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
(九)充电设备发票(复印件)。
(十)申报充电设施站点的形象照片。
(十一)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https://xyhz.huizhou.gov.cn/homepage/creditindex/toMainIndex)打印的信用报告,报告中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为“失信惩戒信息”)信息应为0条。(企业信用情况最终以惠州市信用中心提供的在各信用平台查询情况为准,如查询显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则自动失去全部获得补贴资格。)
(十二)其他需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等)。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申报企业向项目所在各县(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申报(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由企业向交通部门申报及核查),分企业申报、县区审核、市级资金分配三个环节,申报方式为企业线上申报后,线下提供纸质材料,各县(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申报截止之日为2024年4月30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各申报企业应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在全市所有申报项目的申报资格。
1、线上申报:由各申报企业在发文之日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https://czbt.czt.gd.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登录系统后在“使用帮助”栏目了解如何使用)、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企业在平台上填写《惠州市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请表》及封面,预览后下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PDF文档后在平台上传,其他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PDF文档在平台上传。
2、纸质材料:企业在平台申报的同时,需要将“三、申报资料”中所列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项目所属县(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应与平台所提交材料保持一致,平台审核和现场审核中发现需补正或修改的,由县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通过平台退回企业补充完善,企业需同时对纸质材料做出修改。
(二)县(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和现场开展核实,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本县(区)申报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将审核情况报告、申报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和企业申报材料(1份)一并于6月10日前报至市局。
(三)市局汇总审核各县(区)申报材料,提出补贴资金安排计划,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批下达各县区,由各县区发放至企业。

附件2.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申请表及封面

20240325022.jpg

20240325023.jpg

附件3.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

20240325021.jpg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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