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智慧停车充电装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
charge 发表于:2024-4-12 20:19:5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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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停车充电装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停车充电装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充电装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GC-20240410-04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十路智能充电控制器、充电桩产品明装插座、充电桩产品明装插座防雨罩、充电桩滴胶卡、智能可视化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源适配器、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智能空开一体机、电动自行车充电柜等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高铁保障房、牡丹花园、岱宗山居、秀水佳苑、路工街水利局、五环小区二期;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完毕。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限价:60.399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8-53339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电子邮件:lrxmgl 163.com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38-8588685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38-8588685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泰安市国资委
监督电话:0538-6991495

信息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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