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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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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 充换电站网获悉,近日,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凉山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针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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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规划实施策略、保障及实施效果

      7.1 规划实施保障

      (1)实施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机构


      全州各级府承担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应将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统筹协调全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2)明确职责分工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完善价格政策工作,指导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制订实施充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充换电设施建设监管工作,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统筹州级发展改革、工业、科技等领域资金,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落实国家、省、州制定的各项补助政策,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州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新建、改扩建充电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和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用地,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地。

      州住建局牵头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充电设施配建的监督审查,依法依规简化建设审批,落实设计标准工作,指导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和城市充电设施发展建设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道沿线和公交车、出租车、汽车场站等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指导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县区城环线公路等充电设施发展建设工作。

      各县级市政府负责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建立多元化建设运营方式,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拓宽融资渠道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建立充换电设施建设督查机制,州发改委及时掌握充换电设施建设动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督促检查。

      (2)完善政策保障

      1)落实扶持性电价政策


      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扶持性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2)完善建设管理办法

      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建立对建设单位建设资质审核准入简化的制度,避免充电设施种类繁杂、管理审查不方便的现象。针对项目建设过程,出台完善的建设管理办法,减少充电设施的

      规划建设审批环节,明确各部门的权责界限,推动设施建设,加快办理速度。为加快配建充电桩建设,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时,应考虑采用适当的政策引导物业部门对充电设施的建设予以支持。

      3)积极落实用地支持

      积极协调供地主体,大力支持落实用地。对于需要独立占地建设的充电站,明确充换电设施基础建设用地性质与供地标准,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地创造明确条件。其中,建设部门应明确建设要求,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并按有关规定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于与公共停车场所、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所合建的充电站,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还应明确合建充电站的审批管理办法,保障用地主导功能。

      4)加强引导落实规划

      调动各建设主体的建设积极性,灵活引导规划落实,引导乡镇积极落实规划方案,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绩效考核项目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建充电设施可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同时对于规划方案的落实灵活处理,选址地块确实无法满足建设要求的,在保障充电站数量、充电桩总量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可在充电服务半径内寻找其他地块替代建设。

      (3)搭建管理平台

      围绕“智慧充电、智慧出行、智慧能源”服务核心,以市场化为主导,打造新能源汽车管理服务综合平台。搭建智慧储能云平台子系统,整合储能、充电、电网等多方资源,服务电池梯度利用、用户侧储能等电力储能客户,提供绿色、经济的电力能源和充电服务,推动储能和电网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搭建车联网平台子系统,集实时运行监控、运维检修、找桩导航、共享建桩、智能客服等功能于一体,支持银联、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打造网联化、智能化、互动化的充电服务全能助手。建立统一充电设施联网平台,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信息资源,促进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整合各平台数据,统一进行大数据智能分析、与管理。使其具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接口,可实现监管信息化。切实达到管理平台的开放互通,互用目的,使平台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能按照既定方案实现信息有效传递。

      (4)强化安全管理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制定触电、火灾、洪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对员工行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规程与技能的培训,巩固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制定评估机制

      建立监测制度。按年度监测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监测充电设施的数量、位置和建设质量、使用效率等,及时总结上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优化下年度建设实施计划。

      开展用户使用情况调查。定期开展用户对充电设施使用情况的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充电便捷性、充电效率和设施保养维护等。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监测、调查情况,对本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修订,调整本专项规划。

      7.2 近期重点工作建议

      (1)推动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按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和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2)加快推进机关单位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起到政府带头示范作用,并将有关机关单位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3)加快推进公共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在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自有停车场站内配建充电设施。在物流、租赁、旅游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空间资源配建充电设施,有效结合公用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充电。

      4)加快推进城乡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

      优先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场所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交通枢纽、停车场公用充换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应按照从城市中心到边缘、城市到乡镇、重点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推进建设的原则,逐步增大公用充换电设施的分布密度。

      (2)加强电网保障能力

      将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规划部门在城市控规维护中应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电力线路通道,保障充换电设施供电需求。根据各类建筑配建充电设施需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预留足够的电房空间。电网企业要加强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保障充换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

      (3)统一设计充电设施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所建充电设施、附属设施及营运管理平台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施工行业标准。营运管理平台开发须符合《能源互联网能量管理平台功能与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使建设管理服务平台达到规划化、标准化、科学化,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升级,保证充电设施的通用性,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统一充电接口、充电基建配套、消防安全、数据采集等技术标准,为新能源车辆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完善充换电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换电设施标识体系,在设施建设的同时落实周边醒目设施标志标牌建设,确保用户的可识别性,避免充电车位被当作普通车位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充电设施使用方法,有效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率。

      (4)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可实施、可推广的充电设施运营商业化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网络及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私人用户住宅小区与办公场所配套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鼓励探索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体育场馆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换电设施商业合作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建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互联网充换电设施”建设,依托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盘活停车存量,利用大数据信息完善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打造车联网平台,集实时运行监控、运维检修、找桩导航、共享建桩、智能客服等功能于一体。打造智慧储能云平台,整合储能、充电、电网等多方资源,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建立全市统一充电设施联网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与运营效率。同时,平台数据应上溯开放至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使监管部门对企业相关营运数据实现可见、可管、可控。后期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应具体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1)入网企业监督管理

      针对所有接入平台的新能源企业,需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统筹,通过该功能可以实现对所有入网企业的实时管理,包括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运营情况查询等,通过该平台将凉山州所有相关企业信息集中收集,了解相关企业的运营情况,便于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和政策的制定。

      2)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充电设施监管平台要求凉山州所有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将企业用于充电的设备、设施信息接入平台,接入信息包括充电场站信息、充电设施信息、充电桩实时状态信息、全量订单数据、全量充电数据、安全信息等。充电终端接入系统负责接收和发送充电桩实时运行数据和充电数据,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实现对凉山州所有充电设施的实时监控,同时支持实时获取设备故障信息。从而实现政府对充电设施生产准入、目录审核、补贴发放、安全运营等环节监管的全面覆盖。

      3)分布式储能监管平台

      分布式储能主要包括光伏储能、风力储能、水力储能,凉山州各新能源企业应按照接入要求,将企业的所有储能设备接入到平台,从而实现平台对本市所有储能设备的监管。能量云平台控制系统具备实现分布式储能集群管理,具有接入过程中能量交换的多目标优化控制、保护与监视、通信、数据测量采集、历史数据存储分析、经济性计算等功能。

      4)智能电网监管平台

      智能电网管理是由电能、电源、设备、配网等模块组成,智能电网管理体系是电源、电压、配网优化、电能调度、谐波治理、安全维护、可靠配电等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途径。基于凉山州政府部门能源监管角度,智能电网监管平台要求所有入网企业将企业的所有配电设备接入平台,可进一步优化电网的运行和使用、优化电网配套设施,实现大规模间歇性电源集成、通讯技术、主动配网等能效功能,满足新电力市场用户需求,达到实现对区域电网新能源发展综合能效进行评估,进而实现政府电能质量管理、成本的降低。通过该平台能为事故分析、电网优化、电能质量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撑,使电能质量监测实现智能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5)运营数据分析平台

      新能源大数据监管平台会对所有采集到的多种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化分析,平台通过指定目标和时间区间以原始数据、直方图、曲线等方式获取这些历史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再处理,实施数据分析、模式提取,为各项评估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其统计分析系统也为运营提供决策数据分析。通过分析平台能够计算出每个领域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政府了解掌握投资的经济效益和对环境的影响,随时掌握系统的经济运行情况,实时报告各种设备工作环境。如充电设施运行状况、充电配套设备是否正常、储能设备续航时间等信息,让政府随时随地掌握设备的环境状况。发展有序充电技术,引导有序用电,减少峰谷差,提高设施效用效率。将充电服务信息与停车信息融合,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