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dzw 发表于 2024-2-21 19:09:35

浙江金华: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 司法建议抚平业主充电焦虑

新春走基层 | 司法建议抚平业主“充电焦虑”

“地下车库已安装70多个充电桩,专门安装340个高清摄像头,二期水管全部更新,消防安全有保障。”近日,记者和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前往泰地小区,业委会主任徐某说,法院的司法建议给买电动汽车的居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图为记者随同金华中院法官走访小区。

金华是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也是全省首个试点城市。两年前,该小区居民李某响应国家政策购买电动汽车,没承想,高兴劲儿还没过就陷入焦虑:小区没有充电桩!要开车四五十分钟到城郊用公共充电桩,不经济又耗时。李某思量再三,决定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

但按照规定,得物业出具同意证明。“不行!”物业公司明确拒绝,“咱们这老旧小区,条件不允许,业主们也不同意啊。”原来,李某并不是第一个提出诉求的人,物业公司曾与业委会进行商讨,未获支持。

该小区于2012年建成,当时电力、消防设计并未考虑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如今加装充电桩的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业主纠纷的“导火索”,业委会也很为难:“像个跷跷板,一边是电车车主,一边是油车车主,不同需求很难平衡。”

多次协商无果,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出具同意证明并提供必要协助。

“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物业公司不应成为充电桩进小区的‘拦路虎’。”李某坚定阐述自己的理由。

最终,金华中院支持李某应得到物业公司必要的协助。“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周巧慧说:“我们要妥善审理涉充电桩安装案件,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传递正确导向。”

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金华中院院长叶向阳要求组建专班,联动代表、委员深入调研,深挖根源,协同推进“充电桩一件事”改革。2023年6月,金华中院向住建、发改、消防等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推动牵涉主体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促进金华市人大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并成为市政府2024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写入工作报告。

金华法院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一件事”改革试点法院,自2022年10月以来,已制发司法建议322件,采纳率和反馈率均达96%以上,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春节前夕,浙江高院、金华中院法官再次走进这里,想看看充电桩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保障制度是否落实。前期如何做好科学规划预留充电桩铺设条件?后期充电桩“管不管”“谁来管”?法官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一个个小区。

“打通充电桩进小区‘最后一公里’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周巧慧握住了徐某的手,“别担心,我们一起努力!”

采访手记
“三治”共奏交响乐

“别担心,我们一起努力!”这句话不仅给居民购买电车吃下“定心丸”,也是金华法院通过司法破除立法滞后问题制约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以先行者姿态扛起了法治建设新使命的体现。地处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金华法院的实践探索必将为新能源汽车试点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试点经验。

随同法官走访时,面对正在发生的改变及推动改变的干事创业热情,记者大受鼓舞。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仅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司法建议纳入立法计划调研项目;人大紧抓新能源汽车试点的法治顶层设计,政府、电力、消防密切配合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作为;小区居民、物业、业委会响应国家号召,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解决,形成良性互动。

业委会主任徐某说:“这是自治、德治、法治协同共奏的交响乐。”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记者:孟焕良 | 通讯员:饶晓丹 | 摄影:饶晓丹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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