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dzw 发表于 2023-2-4 23: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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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解读

充换电站网获悉,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印发了《乌鲁木齐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三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即2023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100个、个人充电设施1.5万个;2024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300个、个人充电设施1.7万个;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600个、个人充电设施1.8万个。

《方案》明确,对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优先在既有大型商超、文体场馆等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中心城区等公共停车场,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改造;利用22处高架桥下空间建设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为主、多种汽车产业配套的汽车文化驿站。

□延伸阅读

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方案》中对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出明确具体实施办法。

高位推动建立机制

建立“市级部门统筹、区(县)组织、街道(乡镇)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房管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研究制定个人在住宅小区建设充电设施的工作流程并对外发布,加强与建设、供电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指导督促物业公司为个人安装充电设施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等。

其中明确,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收到个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不予受理应出具书面说明。

创新模式服务住宅小区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统建统管”的模式,在住宅小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统一提供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鼓励以“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创新模式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同时,探索整体智能充电管理模式,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在20个、40个、60个小区内,以“统建统营”模式建设1200个公共充电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对新建住宅小区提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停车资源丰富、供电基础设施完善、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既有住宅小区,推广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设施;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老旧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采取“一小区一策”的方式,在公共停车场划拨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支持在住宅小区长期承租车位的用户建设充电设施。

在党政机关、景区景点、农村地区建设充电设施

《方案》明确,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充电设施数量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开展“充电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市将率先在部分党政机关办公楼、各区(县)政府办公场所等建设一批充电基础设施。

充分考虑公交、物流网点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需求,到2025年,珍宝巴士、公交集团、城交投等公司分别在停车(保)场内新(改扩)建200个、245个、420个充电设施。

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

在景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红光山、天山大峡谷等4A级以上旅游景区以及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吸引社会投资建设“绿色电力+纯电动”共享汽车营地,在用地、供电、通信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在农村地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到2025年在全市17个客运站内新(改扩)建充电设施85个。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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