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dzw 发表于 2022-9-21 19:16:00

浙江台州临海发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

台州一地发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了,符合条件的快去申报!

临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来啦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奖补申报对象
1.本次奖补资金所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领域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含公交充电站、出租车运营充电站、居民小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改造。
2.奖补资金补助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在临海市范围内投资建成运营的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业主(所有权单位)。
3.已享受过充电基础设施补助的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不在此次奖补范围内。

二、奖补标准
1.公共充(换)电站(不含公交、出租车领域):在临海市投资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无独立变压器的按充电基础设施功率给予奖补,标准为直流200元/千瓦、交流100元/千瓦;直流桩每桩奖补上限9000元,交流桩每桩奖补上限1500元;有独立变压器的按充电基础设施整个单元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2.公交、出租车领域充电站: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3.居民小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改造:按照实际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个小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补标准视申报项目数量以及资金情况,适当调整奖补资金比例。

三、奖补条件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需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备案(建成未备案项目需完成赋码)。
(二)申请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设备,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标准统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2.承担公用、专用充电服务,且承诺服务期3年以上。
3.电能可计量,支付方式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可实现刷卡或扫码便捷支付。
4.充电基础设施经产品检测合格,充电基础设施数据接入充电运营服务平台。
5.以站为单位,提供近一年的充电量数据;未满一年的,提供自运营以来的充电量数据。
(三)申报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备案表;3.运营企业设备投建清单及相关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4.充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现场设施整体照片、充电桩收费标准)或提供设计材料;6.承诺书(见附件3);7.第三方审计报告。

四、奖补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
(一)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投资业主填写《临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以上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二)材料初审。临海市发改局、临海市财政局、临海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对相关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联合初审。企业还需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链接:https://zqt.czj.zjtz.gov.cn/)对以上材料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请先注册新用户。网上申报材料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三)组织联合核查。临海市发改局组织临海市财政局、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临海市供电公司联合实地核查。
(四)公示。审核通过后,将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行文拨付资金。

五、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监管和检查。对采取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奖补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进行查处,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推广应用规模、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我市将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3.奖补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遵循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4.对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偷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和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临海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2.临海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

下载申请表

原文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临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中央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生活网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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